账号共享埋隐患 U盘拷密涉违规——从运维人员越权操作看涉密计算机管理漏洞
信息化运维人员周某声违规登录涉密计算机,违规刻录、打印涉密载体
涉密计算机原则上应当专人专用,多人使用的须指定专人管理。周某声作为信息化运维人员,本身并非涉密计算机的使用者,使用他人账号登录并在无人监督情况下搜索其中的涉密文件,其行为存在极大隐患。同时,保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或者处理国家秘密等行为。周某声擅自用自己的U盘拷贝涉密文件资料,复制到非涉密计算机后,使用非涉密打印机打印,显然与以上规定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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