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要坚决做到管好销毁
相关保密要求:
机关、单位需要销毁的涉密载体(含涉密文件资料和涉密光盘、U盘、硬盘、涉密打印机硒鼓等具有信息存储功能的部件和设备),应当认真履行清点、登记、报批手续,并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专门场所。
机关、单位送销涉密载体,应当分类封装,派专人安全运送至市公文销毁中心进行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载体。自行销毁少量涉密载体(如涉密文件过程稿、涉密光盘)时,必须严格履行清点、登记和审批手续,并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
涉密载体销毁的登记、审批记录应当长期保存备查。
按照规定要求,密件应及时销毁,倘若决定销毁的文件无法及时销毁的,可在安全保密的场所集中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不要随意搁置堆放,更不可放置在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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