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对涉密会议的规定及要求
作者:高保Huub
时间:2025-06-23


        为切实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2025年新施行的《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近日印发涉密会议专项管理要求,通过全链条闭环管控筑牢保密防线。

一、严控会议全流程安全

会前双重审查
所有涉密会议须提前制定保密方案,明确密级、知悉范围及应急预案,报同级保密部门备案。会议场所优先选用经保密认证的专用场地,严禁在涉外场所举办。会前由专业团队完成窃密设备排查,并切断无线信号源。

会中刚性约束
会场配备手机屏蔽柜,强制存放通讯及智能设备;全面禁用无线话筒、普通视频会议系统及第三方智能工具。严格限制参会人员行为,禁止录音录像、网络传输涉密内容。

会后清零追溯
会议结束立即清场核查,涉密文件统一回收登记。需带离会场的载体须指定保管责任人,返岗后24小时内移交单位保密室。

二、涉密载体实行“铁规管理”

文件制作必须在保密室完成,标注完整密级标识;

绝密级载体传递执行“二人护送制”,境外传输仅限外交信使渠道;

销毁工作由保密部门指定机构执行,全程视频留痕。

三、压实人员保密责任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单位主要领导为定密第一责任人。所有参会及服务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接受岗前保密教育。涉密岗位人员实施背景审查,离岗时严格执行脱密期管理。

四、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保密部门将派员全程监督重大涉密会议,运用技术手段监测会场周边电磁环境。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私自复制、外传涉密文件者追究行政责任;

造成泄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司法部强调,各单位须动态更新“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将新规要求嵌入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以刚性制度守护国家秘密安全。




编发单位:司法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2025年)
执行要求:即日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遵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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