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涉密会议的管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配套法规,并结合公安工作的高风险特性制定了专项要求。其核心规定及要求如下:
一、会议全流程管理要求
会前审批与准备
制定保密方案:主办单位需制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明确会议密级(绝密/机密/秘密)、知悉范围、人员名单及应急预案,报同级保密局审查备案。
场所安全审查:
优先选择公安部内部保密会议室或经保密部门认证的场所,禁止在涉外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举办。
会前需进行窃听窃照设备排查,切断无线设备电源(如Wi-Fi、无线话筒)。
人员资格审查:参会人员仅限必要知悉范围人员,名单需报分管领导批准;服务人员需背景审核并签订保密协议。
会中管控措施
通讯设备禁令:会场配备手机屏蔽柜,强制存放手机、智能手表等设备;关闭会场移动通信信号增强器和无线局域网。
行为限制:
严禁携带录音、录像、拍照设备入场,未经批准不得记录会议内容。
禁止会议期间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谈论涉密内容,严防“密从口出”。
会后清场与文件回收
会议结束后立即检查会场及住地,清点回收涉密文件、笔记本等载体,确保无遗漏。
需带离的文件须明确保管责任人,返岗后立即移交单位保密室;销毁需履行审批手续,送保密部门指定机构处理。
二、技术防护与设备禁令
禁用高风险技术工具
全面禁用普通视频会议系统、第三方插件(如OCR识别、AI整理工具),防止数据上传至境外服务器。
严禁使用无线设备(如无线话筒、蓝牙键盘),仅允许专用保密线路传输信息。
系统安全要求
涉密信息系统需符合分级保护标准,配备电磁屏蔽设施;2025年新规要求部署“保密自监管设施”,实时监控泄密风险。
三、涉密载体管理
文件制作与传递
涉密文件需在保密室制作,标注密级、保密期限及编号;分发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传递绝密级载体须实行“二人护送制”,使用保密箱专人管理。
境外活动特别管控
境外会议文件必须通过外交信使传递,严禁邮寄或个人携带;使用后存于驻外使领馆保密室,外出携带需两人同行(绝密级)。
四、人员与责任管理
保密教育与审查
参会人员(含服务人员)需接受会前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涉密岗位人员需通过背景审查和定期培训。
离岗人员需清退载体并接受脱密期管理。
定密责任机制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定定密责任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指定责任人。
动态更新“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明确密点、密级及保密期限,并报保密部门备案(依据2025年《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
五、监督与追责机制
监督检查
保密部门派驻人员全程监督重大涉密会议,开展会场外可疑信号监测和保密巡查。
定期风险评估,重点排查网络、载体传递等泄密高发环节。
违规处理
一般违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如私自复印涉密文件、违规使用手机)。
造成泄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内容、非法携载出境)。
总结
公安部对涉密会议的管理以 “全程可控、责任到人” 为核心,突出以下特点:
闭环管控:覆盖会前审批、会中监督、事后清退全链条,形成“制作-传递-销毁”闭环。
技术刚性约束:禁用无线设备及第三方工具,阻断数据外泄路径;强化分级保护系统。
动态责任体系:结合2025年新规,压实定密责任人职责,要求动态更新密点并报备。
具体执行需遵循《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2025年)及公安部内部细则,违规行为将面临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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