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涉密载体的规定及要求
作者:高保Huub
时间:2025-0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配套法规,并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制定专项要求。核心规定及要求如下:




一、涉密载体全生命周期管理

公安部要求对涉密载体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涵盖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八个环节(依据《保密法》第二十六条):

制作与标注

涉密载体须在符合保密标准的场所(如公安机关保密室或保密资质单位)制作,禁止委托无资质单位或个人制作。

必须清晰标注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及编号,确保可追溯。

收发与传递

收发时需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手续,确保密封完好。

传递渠道

境内: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二人护送制传递绝密级载体)。

出境:唯一合法渠道为外交信使,严禁邮寄、托运或个人携带。

使用与保存

仅限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如屏蔽机房、保密室)使用,禁止带至公共场所或家中。

保存要求

绝密级载体须存于符合国标的保密设备(如密码柜),并指定专人管理。

定期清点核查,离岗人员需清退载体并办理移交手续。

复制与维修

复制机密级/秘密级载体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绝密级载体须原定密机关批准。

维修由本单位技术人员负责;外送维修需拆除存储部件或全程监督。

销毁

履行清点、登记、审批程序,送保密部门指定机构销毁,禁止私自处置或出售。




 二、公安特殊涉密载体管理要求

结合公安工作性质,额外规定包括: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

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系统需按密级实行分级保护,配备同步规划/建设/运行的保密设施。

严禁将涉密设备接入互联网,禁止使用非涉密设备处理国家秘密。

技术设备禁令

全面禁用无线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普通视频会议系统及第三方插件(如OCR、AI工具)处理涉密内容。

执法过程保密

案件侦查、反恐等涉密行动中产生的载体(如笔录、音像资料)按最高密级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或外传。




三、技术防护与人员管理

技术防护要求

涉密场所需配备防盗报警、电磁屏蔽等设施,定期开展风险评估。

2025年新规要求部署“保密自监管设施”,实时监控泄密风险。

涉密人员管理

分类管理:按涉密程度分为核心、重要、一般涉密人员,实行背景审查和脱密期管理。

责任落实: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离岗前需接受保密教育并清退载体。




四、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禁止行为:包括非法持有、买卖、私自销毁载体,或通过普通渠道传递(如快递、互联网)。

法律责任

一般违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造成泄密: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公安部对涉密载体的管理以 “全程可控、责任到人” 为核心,突出以下特点:

全链条闭环:覆盖载体从生成到销毁的全生命周期,强化审批登记与技术防护。

公安场景适配:针对执法、反恐等高风险场景制定专项措施,严禁技术外泄。

动态监管:结合2025年新规,要求部署自动化管理系统(如人员动态报备)、定期风险评估。
具体执行需遵循《保密法》及公安部内部细则(如《关于公安机关保密范围和密级的暂行规定》),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惩。

 




返回上一页


正品保证 优质服务 急速物流 售后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