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对涉密会议的管理以“绝对安全、全程可控”为核心,结合外交工作特殊性,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配套法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其要求可概括为以下方面:一、涉密载体出境管理
一、会议场所与设备要求
场所安全
必须在符合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优先选择外交部内部会议室或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的专用场地;禁止在涉外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举办。
会前需由保密部门对会场进行窃听窃照设备排查,并切断无线设备电源(如无线话筒、Wi-Fi),确保物理环境安全。
技术防护
会场必须配备手机屏蔽柜或经批准的信号干扰器,强制参会人员存放手机、智能手表等无线设备。
严禁使用普通视频会议系统,禁用第三方插件(如OCR识别、AI整理工具),防止数据外泄至境外服务器。
二、参会人员管理
资格审查与教育
严格审核参会人员背景,仅限必要知悉范围人员参加,名单需报分管领导批准。
会前对全体人员(含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泄密责任。
行为禁令
禁止携带手机、录音笔、智能穿戴设备入场;因特殊原因带入的需取出电池。
严禁未经批准的录音、录像、拍照行为,禁止会议期间通过任何渠道(包括电话、短信、网络)谈论涉密内容。
三、会议文件与载体管理
文件制作与分发
涉密文件需在外交部保密室起草,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使用专用设备印制。
分发时履行编号、登记、签收手续,明确“会后收回”的文件需在离场前统一回收。
载体出境管控
唯一合法渠道:涉密载体出境必须通过外交信使传递,禁止邮寄、托运或个人携带。
特殊情形:仅限陪同国家领导人专机出访等极少数情况,经批准后可专人携运,且绝密级载体禁止出境。
境外使用要求
境外会议文件须存放于驻外使领馆保密室,外出携带需两人同行(绝密级),严禁向境外人员展示。
销毁需在使领馆内使用达标设备完成,或通过外交信使回运。
四、会后保密管理
清场与文件回收
会议结束后立即检查会场及住地,确保无文件、笔记本遗留;需收回的文件必须如数清点。
允许带离的文件须明确保管责任,返岗后立即移交单位保密室。
宣传报道限制
未经外交部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对外报道涉密内容;公开稿件需经保密审查和技术脱密处理。
五、特殊场景要求(境外/涉外会议)
境外活动保密
在境外商谈涉密内容需在使领馆保密室进行,禁止在酒店房间起草、阅读密件。
禁用境外通讯设备谈论秘密,严防窃听和情报机构渗透。
涉外交往原则
坚持“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涉密信息;外方要求保密的内容需履行承诺。
禁止携带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禁止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外交部特殊管理要点总结
外交部对涉密会议的管理以外交信使为唯一出境通道、物理隔离为技术底线、境外全程监控为关键措施,其严格程度显著高于一般机关单位。具体执行需参照《国家秘密载体出境保密管理规定》(2017)及外交部内部细则,任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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