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只是保密部门的职责?
作者:高保Huub
时间:2025-06-27


        保密工作绝对不是仅仅由保密部门独自承担的职责,而是所有涉密人员乃至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因为将保密工作视为单一部门的任务,会导致严重的风险和管理漏洞。

以下是详细说明:

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这意味着,无论你在哪个岗位、哪个部门,只要接触到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就依法负有保密责任。这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义务。

涉密行为的广泛性

秘密的产生、流转、使用和保管贯穿于组织的各个层级和环节。

业务部门/项目组:是秘密产生的源头和使用的主体。他们最清楚哪些信息需要保密、密级如何、范围多大。业务主管对业务范围内的秘密负有首要管理责任。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网络安全、信息系统防护、数据加密等,是秘密在电子形态下安全的技术保障。

人事部门:负责涉密人员的审查、培训和管理。

行政部门/办公室:负责物理环境安全(如门禁、监控)、涉密载体的收发传递、销毁等。

研发/生产部门:涉及核心技术和工艺秘密。

普通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如收发邮件、处理文件、会议讨论、对外交流)都可能接触到敏感信息,需要时刻绷紧保密弦。

保密部门的角色(核心但不是唯一)

组织协调者: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监督指导者:监督检查各部门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提供专业指导和培训。

审查定密者:依据规定对信息进行密级确定、变更和解密(有时业务部门也承担初始定密责任)。

风险预警与调查者:进行保密风险评估,组织泄密事件的查处。

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单位对接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简而言之,保密部门是保密工作的“中枢”和“专业支撑”,负责搭建体系、制定规则、监督执行、专业指导,但具体执行和日常管理必须落实到每个业务部门和每位涉密人员身上

“谁主管,谁负责”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原则

这是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工作中产生的秘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保密工作必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保密意识的普遍性(全民义务)

即使是不直接接触核心国家秘密的普通公民,也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无意间接触到敏感信息(如军事设施位置、未公开的重大政策信息等),同样有义务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总结:

保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构建“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保密部门在其中扮演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专业支撑的核心角色,但具体的管理责任和执行义务必须落实到每一个业务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位涉密人员乃至每一位公民身上。认为保密工作只是保密部门的事情,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认识,会导致责任落空、管理失控,最终可能酿成泄密事件。

记住: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网络,任何一个环节的松懈都可能导致整个防线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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