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密文件管理问题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简化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涉密文件的调取、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核心原则与操作规范:
法定程序不可突破
涉密文件调取需按密级履行审批手续(一般由文件定密单位或同级保密部门批准),即使高层领导提出需求,也需完整填写《涉密文件调阅审批单》,明确文件名称、密级、用途、责任人。
"一事一审批"是铁律,不存在"事后补手续"或"口头授权"的例外。
紧急情况预案优先
若遇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法定紧急情况,应启动本单位既定的保密应急预案(如值班领导双人授权、全程监控录像备查),但事后仍需在24小时内补办书面审批并归档说明。
最小化接触范围
即使获批调取,也需遵守:
专人领取(2人同行,核对身份);
指定场所阅办(保密阅文室,电子文件需专用涉密设备);
零停留归还(使用完毕立即清点归还,不得携带离场)。
责任追溯终身制
审批人、经办人、使用人均需签字确认,任何环节违规都将依法追责(《保密法》第48条:违规调阅涉密文件可处警告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提醒:
领导更应带头守法:《保密法》第7条明确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总责",高层领导主动合规才是对国家安全的真正负责。
技术保障:涉密载体的流转需通过保密管理系统全程留痕,物理文件应使用双锁保险柜+动态密码封条。
请谨记:涉密管理无小事,流程是血的教训铸成的防线。若遇所谓"特事特办"要求,应依据《保密法实施条例》第21条,立即向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这既是权利更是义务。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程序正义不容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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