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八大法定义务
作者:高保Huub
时间:2025-07-04

一、全流程秘密管控

操作规范

采集、制作、传输、存储、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绝密级载体实行 “双人双锁”管控(存取全程监督)

禁止行为

严禁将涉密载体带离工作场所或存放家中

禁止使用普通通信工具(微信/邮件等)传输涉密信息

二、涉外信息封锁

媒体交互禁令

接受采访、投递稿件 绝对禁止 涉及国家秘密
向境外投寄作品需经 省级保密部门前置审查

技术隔离要求
涉密计算机 物理隔离互联网,禁用无线外设

三、出境严规

审批纪律

因私出境必须 提前30日书面申请,获批后限时返回

核心涉密人员 终身禁止因私出境

境外行为约束

禁止接触境外机构/人员(包括社交媒体私联)

严禁滞留境外超审批时限(超期视为叛逃)

四、生活保密铁律

四不原则

私人交往不谈密
家庭生活不带密
公共网络不传密
无关人员不近密(禁止带入保密要害部位)

五、离岗交接责任

离职三清

清退全部涉密载体(含电子文件)

清理工作设备存储空间

签署《离岗保密责任确认书》

脱密期约束

1-5年内不得应聘境外机构

每月向原单位报告行踪(核心人员需实时定位报备)

六、泄密自救义务

双报告机制

发生泄密 → 立即口头报告 → 12小时内书面详述

发现泄密隐患 → 现场制止 → 2小时内专项报告

强制补救
采取加密、销毁等紧急措施降低损害

七、监督检举责任

三必须原则

发现他人违规 → 必须当场制止
拾得涉密载体 → 必须24小时内上交保密局
遭遇泄密威胁 → 必须奋力抢救涉密载体(优先于人身安全)

八、接受监管义务

无条件配合

接受突击保密检查(包括住宅电子设备核查)

每季度提交《保密自律报告》

教育参与
完成年度保密培训学时,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涉密权限

 

终身追责三条红线

1. 泄密必究

故意泄密 → 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无期徒刑)

重大过失泄密 → 开除公职 + 终身禁业

2. 瞒报重罚

隐瞒泄密行为 → 罪加一等(参照既遂犯量刑)

3. 叛逃严惩

境外滞留不归 → 按叛国罪通缉

 

法律溯源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九条
涉密人员违反保密义务,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义务效力延续至 脱密期满(离岗后1-5年)

所有义务条款必须写入《保密承诺书》签字确认

涉密人员直系亲属同步承担 保密连带责任

(执行标准:国家保密局令第3号《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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